【課務組】107-113學年度教師兼行政單位組長超支鐘點費計算方式調整說明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4-07-02
依據教務處113年6月5日第1130013249簽案批示,113學年度「鼓勵兼任行政單位組長超鐘計算方案」仍持續辦理。
註:適用本方案教師,教師授課時數與超支鐘點為「上、下學期分計」,需分別滿足上下學期授課時數。
業務承辦單位:
課務組 Curriculum Div. ☎ 6122~6126
業務分類:
授課時數
瀏覽數: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