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要通知】109-2學期應屆研究所碩博士生,因應新冠疫情,有關學位論文撰寫、考試方式、修業年限及收費等彈性配套措施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1-08-25
【重要通知】國立東華大學109-2學期應屆研究所碩博士畢業生,因應新冠疫情,學位論文撰寫、考試方式、修業年限及收費等彈性配套措施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11日臺較高通字第1100072591號函辦理。
二、學位考試線上申請系統,原訂於110年6月11日受理截止,同意延長至110年7月31日關閉申請作業系統。
三、應屆碩博士畢業生有關畢業論文上傳繳交、完成學位考試成績登錄時間,及畢業生完成離校等作業時程,彈性寬延至110年10月31日前完成。通過學位考試並完成離校手續者,視為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,核發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位證書。
四、逾110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日(110年9月22日),可暫緩繳交當學期學雜費基數;若已完成繳費者,且於110年10月31日前完成畢業離校之畢業生,則全額退還所繳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用。逾期確定無法完成畢業之研究生,即應依110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,繳交學雜費基數及學分費用。
五、109學年度第2學期修業屆滿同學,即學士班滿6年級12學期;碩士班一般生4年級8學期、在職生6年級12學期;博士班一般生7年級14學期、在職生9年級18學期,比照寬列至10月底始造冊發文退學之行政程序。惟若確受疫情影響研究之碩博士研究生,得採專簽方式專案再延長其修業年限。
六、應屆碩士班學生已獲本校或他校博士班錄取者,可向註冊組申請出具學歷切結證明書,先行註冊入學。惟未能在110年10月31日前,於原碩士班畢業學校取得碩士學位證書,繳交學歷證明文件者,則依學則規定撤銷其入學資格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11日臺較高通字第1100072591號函辦理。
二、學位考試線上申請系統,原訂於110年6月11日受理截止,同意延長至110年7月31日關閉申請作業系統。
三、應屆碩博士畢業生有關畢業論文上傳繳交、完成學位考試成績登錄時間,及畢業生完成離校等作業時程,彈性寬延至110年10月31日前完成。通過學位考試並完成離校手續者,視為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,核發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位證書。
四、逾110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日(110年9月22日),可暫緩繳交當學期學雜費基數;若已完成繳費者,且於110年10月31日前完成畢業離校之畢業生,則全額退還所繳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用。逾期確定無法完成畢業之研究生,即應依110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,繳交學雜費基數及學分費用。
五、109學年度第2學期修業屆滿同學,即學士班滿6年級12學期;碩士班一般生4年級8學期、在職生6年級12學期;博士班一般生7年級14學期、在職生9年級18學期,比照寬列至10月底始造冊發文退學之行政程序。惟若確受疫情影響研究之碩博士研究生,得採專簽方式專案再延長其修業年限。
六、應屆碩士班學生已獲本校或他校博士班錄取者,可向註冊組申請出具學歷切結證明書,先行註冊入學。惟未能在110年10月31日前,於原碩士班畢業學校取得碩士學位證書,繳交學歷證明文件者,則依學則規定撤銷其入學資格。
業務承辦單位:
註冊組 Registry Div. ☎ 6112~61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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